發佈日期:2026/11/04 
591編輯部報導
央行日前鬆綁第二戶購屋貸款成數至7成,但房貸審核期拉長、銀行排撥時間久的情況仍未完全解除。房仲業者提醒,購屋族簽約前應把「貸款成數不足解約、拉長交屋與完稅時程、載明利率上限」寫進合約,避免因貸款問題踩到違約地雷,面臨被賣方沒收高額違約金的風險。
貸款成數不足應先寫明解約條件
根據《三立新聞》報導,王暐傑表示,第四季房市已轉為買方市場,賣方與仲介多能理解金融機構撥款現況。第一項自保重點,是在合約加註「貸款成數不足解約」特約條款。內容可清楚載明,若買方經向三家以上銀行申請貸款,核貸成數仍未達房屋總價的特定比例,且不是因買方個人信用瑕疵造成,雙方得無條件合意解除契約,賣方應無息退還已收價金,替交易設下停損點。
第二項重點則是拉長「完稅與交屋期限」至 2.5~3 個月。過去從簽約到交屋多落在 30 至 45 天,但在目前撥款排隊潮下,銀行作業若趕不上時程,買方容易逾期違約。王暐傑建議,合約應明定較長作業週期,並約定若因銀行撥款排程延遲,可依實際撥款進度順延交屋,雙方互不追究遲延責任。
第三項重點,是契約載明「特定利率上限」並保留多元送件彈性。由於部分銀行額度吃緊,可能以加碼房貸利率、搭售房貸壽險作為核貸條件,買方應先設定可承受的最高利率上限,保留是否申貸的判斷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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