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宅三法修法恐衝擊房市!賴正鎰示警:可能導致租金暴漲、房價成本轉嫁

發佈日期:2026/03/12  蔡惠芳
政府近期強力推動「住宅三法」修正草案,包括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、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、都市更新條例,鄉林集團董事長、全國商業總會榮譽理事長賴正鎰今(11)日表示,推動居住正義不應以打壓產業為代價,目前的法規走向不僅對不動產開發業的經營模式、資金運用,造成重大挑戰,更可能因市場機制受阻,反向導致租金暴漲與房價成本轉嫁。

賴正鎰呼籲政府應與產業界實質溝通,在危老都更常態化之際,應給予更務實的配套措施與行政彈性。

賴正鎰分析,政府在「危老與都更」法規變革,重點為「限制小基地容積獎勵」、「住宅使用比例限制(須達1/2以上)」、「新增協議合建稅賦優惠(土增稅/契稅減徵40%)」,並推動老宅延壽與補強,力拚2027年5月31日前完成修法,並計畫刪除2027年的落日期限,他認為這具有「短空長利」的雙重意義。


他說,肯定政府取消期限,可以避免過去建商為了趕容積獎勵,而產生的「搶掛號」亂象,取消小基地容獎,可以讓大基地開發回歸理性,有利於提升城市防災機能與景觀。

不過賴正鎰也提出警示,目前營建工料成本仍處於歷史高檔,若容積獎勵沒有隨物價動態調整,單靠刪除落日期限,恐怕難以吸引地主參與。尤其是在中南部等開發成本敏感度較高的地區,政府若無法提供穩定的稅賦優惠與行政效率補償,所謂的法規常態化恐將淪為紙上談兵。

此外,他對政府力推「自主都更」表示疑慮,認為地主缺乏整合專業,政府應簡化「公私合建」的審議流程,而非僅側重補助自主都更。

針對「租賃專法」與「住宅法」的修正,賴正鎰直指,部分法規恐怕存在「扭曲市場機制」的風險。

賴正鎰指出,法規若強制保障3年租期或嚴格限制漲幅,從自由市場機制來看,房東為了彌補預期成本與未來風險,極可能在簽約首期便大幅調升租金,進而造成「租金一次性暴漲」,這對租屋族而言絕非好事。

賴正鎰說,過度的租賃管制會降低企業投入「長租公寓」或「品牌租屋」的誘因,阻礙建商轉型與市場升級。

此外,關於「住宅法」將以「只租不售」為主、搭配租金補貼與包租代管的住宅政策,擬修正明定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40%給弱勢族群,並新增至少20%租予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。他認為,少子化是社會共業,像是今年2月出生6,523人,創歷年單月新低,年減37.32%,已連續62個月「生不如死」,這是攸關人口政策,政府不應將所有社會責任推給配合興建社會住宅的開發商,尤其是在土地取得成本高昂的當下,若再要求建商負擔過重的代金或捐贈比例,最終這些隱形成本仍會轉嫁至房價,形成惡性循環。

談及整體經濟環境,賴正鎰感嘆,目前房市已面臨第七波信用管制與土建融成數限縮的重壓,加上住宅三法的種種限制,房地產業已然進入「寒冬」。

他舉例,今年329檔期案量將出現年減33%的驚人跌幅,若開發端因政策高壓全面縮手,後端的建材、室內設計、居家裝修乃至金融貸款等百業,都將受到衝擊。

賴正鎰呼籲政府,應加強與產業共商共識,在法規細則上應給予建商足夠的作業彈性。面對政策波動,他也透露目前已有建商考慮進行策略轉型,由傳統的「賣斷式開發」逐步轉向具備抗通膨能力的「資產管理」與「飯店式加值服務」住宅,以應對未來的市場變局。

他表示,業界支持提升全民居住品質,但堅決反對任何違反市場規律的強制作法。他強調,政府應以「獎勵代替限制」,並透過金融政策放寬對首購族與剛性需求的支持,而非讓住宅法規成為扼殺產業活力的枷鎖。唯有讓開發端有合理的生存空間,危老重建與都更才能真正動起來,實現真正的居住正義。

資料來源:工商時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