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佈日期:2026/05/27 
文/記者張瀞勻
遺產繼承常見的「分割協議」,看似只是家族內部財產分配,但在稅務認定上,其實暗藏關鍵時間點,若搞錯計算基準,印花稅金額可能出現明顯差異,甚至還可能面臨罰鍰風險。
雲林縣稅務局指出,若遺產分割協議書內容涉及不動產分割,且持該協議書向主管機關辦理物權登記時,印花稅應以協議書「成立時」的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計算,並以千分之1稅率課徵,而非以繼承事實發生當時的價值計算。
稅務單位進一步說明,由於被繼承人死亡時間與分割協議書書立時間可能不在同一年,因此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現值可能已變動,與遺產稅免稅證明書所載核定價額不一定相同,實務上需重新核算分割財產價值後,再計算印花稅額。
此外,若屬未辦理保存登記的房屋,由於無法進行物權變更登記,因此不需列入印花稅計算範圍。
稅務局也提醒,民眾在辦理物權登記時,務必確認相關應稅憑證是否已依法貼用印花稅票,若未依規定貼用,一旦遭查獲,除需補繳稅額外,還可能面臨漏貼金額5倍至15倍的罰鍰。
稅務單位呼籲,遺產分割雖屬家族內部安排,但涉及不動產移轉與稅負計算,細節相當複雜,民眾應特別留意時間點與現值認定方式,以避免因認知落差而衍生額外成本。
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-地產天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