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更容積獎勵上限衝2倍!民團憂恐公共設施超載 國土署發聲

發佈日期:2026/04/16  記者董美琪
內政部擬修訂都市更新相關法規,放寬容積獎勵機制,引發民間團體質疑政策恐衝擊都市承載與治理原則。對此,國土管理署回應,未來僅在實際提供社會住宅與婚育住宅的前提下,才可取得容積獎勵,且除設有上限外,也將加強公共性審查。

容積獎勵擬放寬至2倍 民團質疑衝擊都市承載

OURs都市改革組織等民間團體日前召開記者會指出,行政院長卓榮泰近期提出,考慮將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上限由現行1.5倍進一步放寬。隨後內政部提出修法草案,針對捐贈社宅的案件,容積獎勵最高可提升至2倍。

民團認為,此項調整雖以增加社會住宅為名,但實際上可能全面放鬆都市發展的容量管制,影響整體空間規劃秩序。相關改動恐導致公共設施負荷加重,甚至削弱都市計畫制度,反而不利於都更推動,也未必能有效增加社宅供給,因此呼籲政府重新檢討修法方向。

自主都更推動不易 修法盼引資源加速供給

對此,國土管理署透過新聞稿說明,此次修法主要是回應民間自主推動都市更新時,常遇到整合困難、專業資源不足與資金壓力等問題,將引入專業協助與財務支持機制,以提升整體推動能量,滿足民眾居住需求。

國土署指出,目前多數都更案仍由建商主導,民間自主參與比例偏低,關鍵原因包括融資不易、整合成本高及住戶共識難以凝聚。因此修法方向將整合跨部會資源,降低參與門檻,並規劃建立全案管理機制、信用保證制度及標準化融資流程,以提高推動效率。

國土署設條件 須實質提供社宅並嚴審公共性

在社會住宅供給方面,國土署說明,目前仍以政府直接興建為主,但受限於資源與人力,未來將透過公私協力模式擴大供給,包括都更分回、都市計畫變更回饋及容積獎勵捐贈等方式。所有案件須實質提供社宅或婚育住宅,並經中央與地方依法審議,除設有容積上限外,也會嚴格把關公共利益,確保都市機能與公共設施負荷在可承受範圍內。

國土署進一步指出,目前國家住都中心與地方政府透過都市更新已取得約4000戶社會住宅。國際上如英國倫敦整體發展計畫、倫敦奧運園區,以及美國舊金山的包容性住宅政策,也採取類似策略。未來將持續與社會各界溝通,並滾動檢討制度,在兼顧效率與公共利益的前提下,穩健推動相關政策,打造更安全、宜居的城市環境。


資料來源:ETtoday新聞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