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市「分批賣」捷運聯開宅挨轟短視近利 北市府:避免債留子孫

發佈日期:2026/04/14  文/記者朱語蕎
台北市政府有意鬆綁聯開住宅出售規範,將原本作為出租住宅的1300餘戶聯開住宅售出,讓民間團體不滿,嚴正反對市府拋售聯開住宅,侵蝕市民安居權益。

台北市捷運局則回應表示,面對龐大的捷運建設自償性經費債務,為避免債留子孫,出售部分聯開宅實有必要。

民團OURs都市改革組織、崔媽媽基金會、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及多位議員日前共同招開記者會表示,嚴正反對市府拋售聯開住宅。

民團指出,台北市政府採「分批送案、逐案審議」的方式,以溫水煮青蛙的方式將聯開住宅逐步出售。目前首批出售案、中和高中15戶之出售處分案已送交議會,若此案順利通過,未來所有分回之聯開住宅亦將比照辦理。

本次中和高中站聯開住宅出售案雖僅15戶,卻具有高度指標性意義。一旦議會通過,將形同為後續一系列出售聯開住宅的作法開綠燈。

民團指出,據目前掌握,捷運局目前已確定出售聯開住宅共679戶,35461.44坪住宅;更有甚者,未來24個進行中的聯開案所取得的不動產,均將依此模式出售,規模達72,698坪以上。

民團認為,聯開住宅之所以珍貴,不僅在於其屬於公有,更在於其多位於交通便利、生活機能成熟之區位,正是最適合作為面向中產階級、青年家戶的「出租住宅」資源,用以填補高房價結構下日益擴大的租賃需求缺口。

此外,台北市出售聯開住宅的作法將帶來連鎖的面效應,既然台北市帶頭賣聯開宅,新北市規劃施工中的19處聯合開發計畫自當比照;後續還有桃園、台中、高雄的捷運聯開,也必然跟進辦理。

更值得點出的是,此作法與中央政策也有牴觸,內政部已宣示結合TOD將是社宅推動之一環;《住宅法》亦於今年3月完成修法,增訂第21-1條,明定都市計畫於新訂、擴大或通盤檢討時,應衡酌人口發展及居住狀況,並會商地方主管機關評估社宅需求,劃設所需用地,進一步強化住宅政策與都市計畫連動機制。

對此,台北市捷運局表示, 依中央核定之捷運建設財務計畫, 土地開發效益為自償財源之一(即自償性經費債務), 故透過捷運土地開發獎勵分回之聯開宅, 其處分收益須挹注捷運建設所需經費。

經核計已通車、 興建中及後續南北環、東環等路網,自償性經費債 務已累積達1,580億元,惟聯開宅租金收入已不敷償還舉債之利息, 故出售部分聯開宅以加速償還自償性經費債務實有必要。

捷運局指出,已調整租售政策, 出租中2房以下之聯開宅暫保留出租,部分位於北市3房以下之住宅由市價購回作為社宅,以兼顧市民租屋及社宅需求。本次首批提送議會之處分案為去年7月交屋的中和高中站聯開宅15戶, 後續需經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始能辦理公開標售作業, 市府將依議會決議辦理。

捷運局強調,面對龐大的捷運建設自償性經費債務,為避免債留子孫,出售部分聯開宅實有必要。依據處理原則,出租中3房以上住宅將逐年俟租期屆滿後始進行處分,以保障承租戶權益,且仍維持7成左右戶數出租,同時檢討租金回歸市場機制,另在出租及處分前委請不動產估價師依據市場行情估價,並提報財審會審議後,據以訂定公開標租(售)底價,以兼顧捷運財務永續與市民需求。


資料來源:地產天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