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市7月起加重處罰6項破壞環境衛生行為 最高裁罰6000元

發佈日期:2025/06/26  記者鄭淑婷
桃園市環保局今年7月起針對6大類破壞環境衛生的行為將加重罰則,罰鍰金額可達現行的3倍,並視污染危害程度裁處最高新臺幣6000元,其中,高居裁罰之冠的亂丟菸蒂,以及亂丟垃圾占用道路等,都將提高罰鍰至3600元。

環保局表示,從重裁罰的違規行為,包括「未清理家畜在公共場所便溺」、「垃圾未依規定排出或隨意棄置」、「亂吐檳榔汁及口香糖」、「亂丟菸蒂」、「於路旁或屋外曝曬、堆置影響環境整潔之物」,以及「污染地面、水溝、牆面等土地定著物」等6類,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從嚴處分,最低罰鍰自1200元調升為2400元至3600元,並視污染與危害程度裁處最高6000元罰鍰,希望以實質嚇阻違規行為。

環保局長顏己喨表示,統計去年裁罰亂丟一般廢棄物案件中,民眾亂丟菸蒂即占4成,高達2855件,今年1至4月亦有604件,顯示此類行為甚需嚇阻,7月起將提高罰鍰至3600元,以有效遏止亂丟情形,另針對垃圾未依規定排出或隨意棄置行為,無論是垃圾袋、資源回收物,甚至大型廢棄家具,若佔用公共空間或破壞市容,亦將加重裁罰至3600元。

環境管理處長張書豪指出,家畜在公共場所便溺未清為民眾常見檢舉案件,另於路旁或屋外曝曬、堆置影響環境整潔之物品行為,不僅妨礙觀瞻,也常造成鄰里糾紛與道路安全問題,同樣列為重點取締對象,至於亂吐檳榔汁、口香糖,以及污染地面、水溝、牆面等定著物,因清理不易、成本高昂,影響行人安全與城市形象,環保局將一律開罰至2400元以上。

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