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贈土地與買賣土地差在哪?房地合一稅成本認定,申報虧損仍被補稅10萬

買賣取得的房地,出售時以實際買入成本計算;父母贈與子女這類一般受贈,取得成本是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+公告土地現值,按消費者物價指數(CPI)調整,不能沿用父母當年的買價。配偶間贈與則依贈與配偶原本的取得方式認定。多數人只注意到成本,但受贈房地還有第二個差異:持有期間從受贈登記日重新起算,不能併計贈與人持有的年數;繼承則可以併計被繼承人的持有期間。國稅局公布的案例中,受贈人以父親買價1,205萬元申報虧損,經重新核算後有50萬元所得,補稅10萬元。贈與時以現值計算、看似省下的贈與稅,出售時可能以房地合一稅繳回去。2026年還有兩項新規定:7月15日財政部解釋令放寬舊制繼承、受贈房屋的成本可按CPI調整;9月13日起,死亡前2年內的贈與併入遺產課稅時,相對應的遺產稅由受贈人負擔。

文章目錄

一、房地合一稅怎麼算:公式與稅率
二、受贈與買賣:取得成本差在哪
三、獨特切角:受贈的持有期間會重新起算
四、國稅局案例:申報虧損仍補稅10萬元
五、延伸研究:配偶贈與、土地漲價總數額與2026新規
六、2026至2027年出售受贈房地的規劃重點
七、FAQ 常見問題
八、一句話結論

一、房地合一稅怎麼算:公式與稅率

房地合一稅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,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房地合一稅2.0。2016年以後取得的房地出售時,原則上適用新制。

另有因調職、非自願離職等特定情形的例外稅率,依所得稅法規定認定。

二、受贈與買賣:取得成本差在哪

重點:CPI調整是用交易日所屬年月已公告的最近消費者物價總指數,相對於受贈當月的指數計算。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提供查詢,輸入出售日與受贈日即可取得調整比率。
二等親間「買賣」也要注意:依遺產及贈與稅法,二等親以內親屬間的財產買賣,若無法提出已支付價款的證明,可能被視為贈與。一旦認定為贈與,日後出售時的取得成本也會改按受贈規則認定,不能以契約上的買賣價格計算。

三、獨特切角:受贈的持有期間會重新起算

一般受贈的持有期間從受贈登記日起算,即使父母已持有房地20年,子女受贈後2年內出售,仍適用45%稅率。繼承則可以併計被繼承人的持有期間。

本表為依稅率表試算,用以比較持有期間的影響;末列為假設情境,一般受贈實際上不得併計。

三個讀法:

● 贈與時省下的稅,出售時可能要繳回:贈與以公告現值、評定現值計算,通常低於市價,所以贈與稅較低;但受贈人的取得成本也跟著被壓低,出售時的所得與稅額相對較高。

● 受贈後短期出售最吃虧:稅率從45%起算,加上成本偏低,稅負可能遠高於父母自己出售。

● 贈與前先比較:父母自行出售後贈與現金、維持持有日後由子女繼承、或現在贈與,三種做法的總稅負(贈與稅、土地增值稅、房地合一稅、遺產稅)應一起試算。

四、國稅局案例:申報虧損仍補稅10萬元

國稅局公布的案例:甲君於2013年1月6日以1,200萬元買入房地,2016年2月5日贈與兒子乙君;乙君2024年10月1日以1,100萬元出售,以父親買價及稅費合計1,205萬元作為成本,扣除移轉費用40萬元及土地漲價總數額10萬元後申報虧損。國稅局重新核算如下:

依國稅局公布案例整理,經本文驗算:813萬元×113%=918.69萬元,加計契稅與土地增值稅後為1,000萬元;1,100−1,000−40−10=50萬元,×20%=10萬元,數字一致。

為什麼受贈時的土地增值稅可以算進成本?土地無償移轉時,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取得所有權的受贈人,屬於受贈人取得房地時實際支付的稅費,所以案例中與契稅一起列入成本。但出售時繳納的土地增值稅不能再列為費用,因為土地漲價總數額已經從所得中減除。

五、延伸研究:配偶贈與、土地漲價總數額與2026新規

配偶間贈與:沿用原取得方式

土地漲價總數額不是市價漲幅

土地漲價總數額依土地稅法第30條第1項,以公告土地現值為基礎計算,用途是避免土地增值稅與房地合一稅重複課稅。不能用市場買賣價差替代,也不能把贈與人持有期間的漲價另外列為受贈人的減除項目。

2026年兩項新規

遺產稅按比例分攤方式:遺產稅總額 ×(該筆贈與 ÷ 遺產總額)。

六、2026至2027年出售受贈房地的規劃重點

受贈房地出售前的文件清單

申報期限: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30日內申報,不論有無所得、是否虧損都應申報;特定免申報情形另依規定。

手上有父母贈與或繼承的土地、廠房,準備出售或重新配置?詠騰工商團隊可協助整理移轉歷程、評估市場行情與稅後實拿金額,並搭配專業稅務人士確認成本與持有期間,讓出售決策不只看成交價。

七、FAQ 常見問題

八、一句話結論

受贈房地的成本是受贈時的現值按CPI調整、持有期間從受贈日重新起算,兩者都不能沿用父母的資料;贈與前應把贈與稅、土地增值稅、房地合一稅與遺產稅一起試算,才知道哪種移轉方式總稅負最低。

詠騰工商觀點

工業地、廠房與商用土地常是家族多年持有的資產,市價與公告現值差距大,透過贈與移轉時,這個價差就會變成受贈人日後出售的課稅所得。若受贈後短期內出售,稅率從45%起算,稅負可能遠超預期。

我們建議在家族移轉或出售前,先確認取得方式、歷次移轉紀錄、持有年數與稅後實拿金額,再決定出售時點與移轉方式。成交價只是起點,稅後能拿回多少,才是交易條件的真正比較基準。

免責聲明:本文依所得稅法、土地稅法、遺產及贈與稅法、財政部解釋令與國稅局公布案例整理,持有期間稅額比較為本文試算,2027年免稅額為坊間估計。本文不構成個別稅務或法律意見,實際課稅結果以主管機關核定為準;涉及贈與、繼承、配偶移轉或特殊土地案件,請洽國稅局、地方稅務局或合格稅務專業人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