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前贈與房子給子女,省了遺產稅卻多繳房地合一稅?2026年試算

很多家庭為了少繳遺產稅,提早把房地贈與子女,但子女受贈的持有期間要重新計算、不能併計父母的年數,若幾年內出售,房地合一稅率可能高達45%;贈與當下還要先繳土地增值稅與契稅,而繼承則免土地增值稅、免契稅。更容易被忽略的是:父母在2015年底以前買的「舊制房地」,子女繼承後出售,依財政部令仍可適用舊制,土地部分不課所得稅;但若改成生前贈與,子女在2016年後受贈取得,就直接進入房地合一新制。一次贈與,可能把一筆「土地交易所得免稅」的老房子,變成按交易所得課稅的新制房地。

文章目錄

一、看懂2026年數據:遺贈稅級距與房地合一稅率
二、獨特切角:舊制老房子,一贈與就變新制
三、為什麼差這麼多?四種方案試算
四、延伸研究:哪些情況生前贈與仍然划算
五、名詞解釋
六、接下來看什麼:2027年規劃時程
七、FAQ 常見問題
八、一句話結論

一、看懂2026年數據:遺贈稅級距與房地合一稅率

1. 115年遺產稅、贈與稅(2026年1月1日起發生的繼承或贈與)

115年度金額與114年相同,財政部因物價累計漲幅未達調整標準而未調整。

2. 房地合一稅(新制)個人稅率

配偶間贈與的持有期間可合併計算;其他親屬間的贈與不能併計。

3. 移轉當下的稅費差異

受贈人負擔的土地增值稅與契稅,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。

二、獨特切角:舊制老房子,一贈與就變新制

依財政部104年8月19日台財稅字第10404620870號令,2016年1月1日以後交易的繼承房地,若被繼承人於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,且繼承人在2016年後才繼承,出售時不適用房地合一新制,而是按舊制:只就房屋部分的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,土地部分不課所得稅(土地仍課土地增值稅)。

贈與沒有這個安排。子女受贈的取得日就是受贈日,2016年後受贈的房地一律進入新制,持有期間也從零開始。

翻成白話:父母手上那間二、三十年前買的老房子,如果留到繼承,子女日後出售多半只對「房屋部分」課所得稅;如果提早贈與,子女出售時就要對「房屋加土地」的全部所得課稅,持有不滿2年稅率45%。省下的遺產稅,可能遠小於多出的房地合一稅。
例外與細節:多次連續繼承時,取得日只能回推一次(財政部112年台財稅字第11204619060號令)。舊制房地若符合自住條件,也可選擇改按新制申報。配偶間贈與後再繼承,取得日無法回推至第一次配偶贈與。實際適用請以個案文件與國稅局認定為準。

三、為什麼差這麼多?四種方案試算

以下為假設案例,用來比較結構差異,非任何真實個案:

● 父親2005年購入透天,買價1,000萬元(土地800萬、房屋200萬)。

● 2026年市價3,600萬元;公告土地現值1,500萬元、房屋評定現值150萬元,合計1,650萬元。

● 土地前次移轉現值經物價調整後840萬元,漲價660萬元,漲幅未達1倍,土地增值稅按20%估算。

● 出售費用以108萬元(約3%)估算;物價指數調整與土地漲價總數額的減除暫不計入;綜合所得稅邊際稅率假設20%。

試算未計地政規費、代書費、印花稅與各項扣除額差異;稅率與金額僅供理解結構,實際以申報核定為準。

三個關鍵差距:①贈與要先付土增稅與契稅,繼承免;②贈與後持有期間歸零,短期出售適用45%;③老房子繼承可留在舊制,贈與則進入新制。另外,現金按面額課遺產稅、房地按公告現值課,父母先賣房留現金,遺產稅基礎反而變大。

四、延伸研究:哪些情況生前贈與仍然划算

生前贈與不是一律不好,以下情況值得認真評估:

兩條紅線:①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、法定繼承人及其配偶的財產,要併入遺產總額(已繳贈與稅可扣抵),臨終贈與通常達不到節稅效果,還會讓房地失去繼承的好處。②二親等以內親屬間的買賣,若無法證明已支付價款,會被視同贈與。

出租店面、廠房的家庭要多想一步

出租中的店面或廠房贈與後,租金收入、租約主體與貸款都可能要變更;父母若仰賴租金生活,可考慮保留所有權、改用其他方式規劃現金流。工業廠房常是2015年前取得的舊制資產,土地占價值比重高,舊制保留的價值也更明顯。

五、名詞解釋

六、接下來看什麼:2027年規劃時程

推演:公告現值逐年調升、遺贈稅免稅額凍漲的組合下,2027年起用「低現值贈與」壓遺產稅的效果會慢慢縮小;而舊制房地透過繼承保留舊制的價值相對變大。手上有2015年前取得房地的家庭,2027年規劃的重點會從「趕快贈與」轉為「哪幾筆留待繼承、哪幾筆生前處分」。以上為情境推估。

家裡有多筆房地、店面或廠房,不確定該贈與、繼承還是先出售?詠騰不動產可協助盤點每筆房地的取得日期、新舊制適用、公告現值與市價差距,並估算出售或持有的市場價值,搭配會計師與地政士做完整的傳承試算。歡迎來電或線上諮詢。

七、FAQ 常見問題

八、一句話結論

房產傳承先看取得年份:2015年前買的老房子,繼承通常比贈與更省;生前贈與只適合子女不打算短期出售、或遺產規模大到邊際稅率偏高的家庭。

詠騰工商觀點

我們實務上最常看到的問題,是家庭「先過戶、後試算」。對持有店面、土地或工業廠房的家族來說,這些資產多半取得年代早、土地比重高,新舊制與土增稅的差異往往比遺產稅本身更大。建議先列出每筆房地的取得日期、公告現值、市價與未來出售計畫,再決定哪些留待繼承、哪些生前移轉、哪些適合由父母自行處分。少繳一種稅不等於少繳總稅,順序對了才省得到。

免責聲明:本文為一般稅務與不動產資訊,依財政部公告與現行法令整理,不構成個別稅務、法律或投資建議。文中試算為假設案例,實際稅負須依房地取得日期、移轉方式、財產狀況及當時有效法令認定,辦理前請洽國稅局、地方稅稽徵機關、會計師或地政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