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都在問|「預售屋換約的房地合一稅怎麼算?成交價、取得成本、可減費用各是什麼?」
但更該先問|你這間到底能不能合法換約?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,新簽的預售屋與新建成屋契約原則上禁止讓與或轉售給第三人,連刊登轉售廣告都不行;違規按戶(棟)處 50 萬~300 萬元罰鍰。對多數 2026 年的買方而言,答案往往不是「要繳多少稅」,而是「這筆交易根本不能做」。順序搞錯,稅還沒算就先吃罰單。
本文目錄
一、先看能不能換:一張表定生死
二、獨特切角:多數人問錯了問題
三、能合法換之後,稅怎麼算(含案例)
四、延伸研究:預售屋課稅與成屋的關鍵不同
五、名詞解釋
六、換約前的實務檢查
七、常見問題 FAQ
八、一句話結論
一、先看能不能換:一張表定生死
結論先行:能不能換,先看「簽約日」,再看是否屬於例外。

⚠️ 不只換約會被罰:紅單轉售、散布不實資訊影響房價、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、壟斷轉售牟利等「炒作行為」另有更重罰則(按戶棟筆數,動輒百萬起跳,情節重大甚至涉刑責)。預售屋早已不是能隨市場「靈活轉讓」的短期工具。
二、獨特切角:多數人問錯了問題
結論:對 2023/7/1 之後簽約的絕大多數買方,「換約稅怎麼算」是個假問題——因為你合法上根本換不了。
網路上鋪天蓋地在教「權利讓與價額怎麼認、費用怎麼扣」,卻常略過最前面那道門檻:合法性。實務上,2026 年真正能合法發生的預售屋權利交易,多半集中在施行前(2023/6/30 前)簽約的舊契約,以及親屬、繼承、法人合併等法定情形,或經地方政府核准的特殊案件。這個池子只會越來越小——舊約陸續完工交屋、退出換約市場。
💡 正確順序:① 先確認能不能合法換 → ② 再算房地合一稅 → ③ 最後算實拿現金。即使你已經去申報並繳了房地合一稅,也不會讓一筆違規換約因此變合法;稅務申報和換約合法性是兩件事。
三、能合法換之後,稅怎麼算(含案例)
核心公式(預售屋權利交易):
交易所得 = 成交價額(權利讓與價額)- 取得成本(已付建商款)- 可減除費用
應納房地合一稅 = 交易所得 × 適用稅率
三個計算重點(最容易報錯的地方)
1. 成交價額 ≠ 契約總價。是受讓人實際付給你(讓與人)的權利價額,不含他日後要繼續付給建商的餘款。
2. 取得成本 = 你「已付建商」的錢。尚未支付、由受讓人承接的餘款不是你的成本;若有折讓、退款,以最後實付金額認定。
3. 費用要有合法憑證。仲介費、換約手續費、代書/律師費、公證費等,核實認列;未能提示時,按成交價額 3%、上限 30 萬元推計(此為缺憑證時的推計,並非可在實際費用外再額外加扣)。
個人(境內居住者)適用稅率

簡化案例(施行前簽約、屬可合法讓與一次之情形)
甲於 2022 年 8 月簽約(總價 900 萬元),2023 年 5 月合法將契約權利讓與乙;乙付甲 200 萬元並承接未付建商的 750 萬元,甲先前已付建商 150 萬元。

若甲能提示 10 萬元合法費用憑證,交易所得降為 40 萬元,稅額 18 萬元,比推計少 1.8 萬元。可見合法節稅的關鍵是保存憑證、核實認列,而不是低報成交價或虛增成本。
四、延伸研究:預售屋課稅與成屋的關鍵不同
很多人把成屋的算法直接套到預售屋,於是報錯。以下三點差異最常被忽略:
1. 預售屋不涉土地增值稅,也沒有「土地漲價總數額」可減
成屋交易計算房地合一時,可先減除土地漲價總數額(並牽動土增稅)。但預售屋此時尚未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,交易的是「契約權利」,不涉及土地增值稅,因此沒有土地漲價總數額可減除。把成屋的這一項硬套進來,會算錯。
2. 預售屋通常無法適用自用住宅優惠
自用住宅 400 萬免稅額、10% 優惠稅率,須符合設籍、居住等條件;預售屋尚未完工、無從設籍居住,通常無法適用。別把自住優惠預設進試算。
3. 罰則有精度差別,別只記「3 倍」

⚠️ 繳稅 ≠ 申報:房地合一採自行申報制。就算你已自行到銀行繳了稅款,只要沒有在交易日次日起 30 日內正式送出申報書,仍屬未申報,可能被補稅並裁罰。「有繳沒報」是最冤的一種。
五、名詞解釋
預售屋換約(權利讓與)
房屋完工登記前,將預售屋買賣契約的權利義務讓與他人;交易標的是「契約權利」,不是已登記的房地。
成交價額(權利讓與價額)
受讓人實際付給讓與人的金額,不含受讓人日後續付建商的餘款。
取得成本
原買受人截至讓與時,已實際支付給建商/地主的款項(以合法憑證及實付金額認定)。
3% 費用推計
未能提示費用憑證時,按成交價額 3%、最高 30 萬元推計可減費用;有合法憑證且較高者,可核實認列。
土地漲價總數額
土地移轉時計算土增稅的增值基礎;預售屋權利交易尚未移轉土地,故不適用。
分離課稅(分開申報)
房地合一所得不併入 5 月綜所稅,須於交易日次日起 30 日內單獨申報。
六、換約前的實務檢查
一句話:合法性 → 稅務 → 現金,順序不能顛倒。

七、常見問題 FAQ

八、一句話結論
2026 年的預售屋換約,第一個問題不是「稅怎麼算」,而是「這間到底能不能合法換」——搞錯順序,稅還沒算,就先吃 50 到 300 萬的罰單。
詠騰工商觀點
把力氣放對地方。合法性(簽約日、例外、核准)→ 稅務試算(權利價額、已付成本、合法憑證)→ 現金結算,這個順序不能顛倒。真正的節稅不是低報成交價或虛列費用,而是完整保存每一期繳款與費用憑證、並在簽轉讓契約之前先算清持有期間、預估所得與適用稅率。畢竟預售屋換約最痛的兩種下場,一是觸法被按戶重罰,二是「表面賺價差、扣完稅與費用才發現沒賺多少」——這兩件事,都要在下筆簽約前就避開。
免責聲明:本文依平均地權條例、內政部公告、所得稅法(第4條之4、第14條之4、第14條之5、第108條之2)及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等公開資料整理,屬一般性資訊。個案是否合法換約、是否適用例外或需核准、以及稅額計算,涉及契約條款、簽約與交易日期、憑證完整性等因素,可能因案而異;法令與函釋亦可能調整。文中案例為簡化示意,未涵蓋所有情形,不得逕作申報或交易依據。實際辦理請洽地方政府(換約合法性)、國稅局及會計師或律師等專業人員確認。本文不構成稅務、法律或投資建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