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高房價時代,父母想要幫孩子一把,最常見的就是直接把房子「贈與」給子女。心意是 100 分,但在國稅局眼中,這件事的性質跟「買賣」完全不同。
很多人以為:「我爸當初買 1000 萬,現在送給我,我以後賣掉當然也是用 1000 萬當成本啊!」
錯!大錯特錯!如果你是受贈取得,國稅局認定的成本不是「當初買多少」,而是「受贈時的公告現值」。這中間的差額,可能讓你以後賣房時,房地合一稅多繳幾百萬。
私房話:在第一線看過太多案例,家長以為省了贈與稅很聰明,結果孩子幾年後換屋,看到房地合一稅的稅單差點沒暈過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