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政部公布「老宅延壽」補助方案細節,針對公寓及透天住宅提供多項修繕補助。公寓公共空間每棟最高可補助新台幣960萬元,室內私人空間每戶最高補助30萬元,但有4種情況不在補助範圍內。補助申請最晚須於民國116年12月31日前送件,施工原則以1年內完成為目標。
內政部昨(11/30)在新北市三重先嗇宮舉行全國首場說明會,公布老宅延壽補助項目細節,吸引百餘人參加,包括內政部長劉世芳、先嗇宮董事長李乾龍、國土署長吳欣修,以及民進黨立委與新北市議員多位與會,還有超過40名里長到場。
劉世芳表示,老宅延壽政策旨在解決「人屋雙老」問題,目標在3年內協助600棟30年以上的4至6樓公寓及6樓以下透天住宅進行修繕補助。
國土署都更建設組長王武聰透過簡報指出,老宅延壽補助涵蓋室內與公共空間,但必須先選擇公共空間項目,才能再加選私人室內空間修繕。
針對公寓公共空間,補助項目包含8類,至少需選3項,每項最高補助65%。其中,增設昇降設備每棟最高補助400萬元;立面修繕最高補助300萬元;樓梯間修繕40萬元;公共管線更新50萬元;老舊招牌或違建拆除40萬元;屋頂防水隔熱50萬元;外掛空調及管線安全改善40萬元;無障礙設施增設或改善40萬元。
透天住宅公共空間提供4項補助,至少需選1項,包括立面修繕每棟最高100至300萬元、屋頂防水隔熱20萬元、外掛空調安全改善5萬元、室外無障礙設施增設5萬元。
室內修繕補助部分可選3類:居家安全及無障礙設施維修、管線更新(含給排水、電氣、燃氣)、及必要室內裝修。一般戶每戶最高補助20萬元,高齡或弱勢戶則最高30萬元。
申請資格方面,4至6樓公寓公共空間須有一半以上住宅使用,且至少1名住戶為65歲以上長者、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、或長照第2級以上且符合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對象;私人空間僅限住宅使用,法人不得申請。申請可由管委會、管理負責人或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同推派代表人提出。
透天住宅則須全棟為住宅使用,補助對象不得為法人,申請方式亦需全體所有權人同意推派代表。
王武聰補充,有4種情況不予補助,包括公寓全棟單一所有權人持有、已申請建照或拆照、已進入都更或危老程序、或已申請相同項目補助。
此外,申請補助前須取得過半數所有權人同意進行耐震評估,政府補助每棟1.5萬元進行初步評估,如因安全疑慮需做詳細結構評估則補助40萬元。若之前已完成耐震評估,則不需再做。耐震評估結果不影響補助資格,主要目的是讓住戶了解房屋安全狀況。
未來說明會場次包括12月4日台北市大同區、12月8日松山區、12月15日嘉義市產業創新研發中心、12月18日新北市板橋區、12月20日中和區、12月24日萬華區、12月29日鶯歌區、12月30日土城區。相關資訊及申請諮詢可透過「都市更新入口網」(
https://twur.nlma.gov.tw)或專線02-7701-9919洽詢。
資料來源:ETtoday新聞雲